位置导航: 网站首页  >>  管理制度  >>  正文
淮河文明研究中心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
时间:2019-07-27 11:16:29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为了加强对研究中心经费的科学管理,使经费的使用更加合理、高效,促进研究中心的建设和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省教育厅划拨的基地建设经费、学校基地建设配套经费、学校给予的与淮河文明研究有关的各类项目的专项经费、省教育厅基地项目经费和其他自筹经费等。
二、经费使用范围及细则
研究中心的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四个方面:
1.设备与资料费,占全部经费的20%。
2.学术交流经费,占全部经费的10%。包括主办、承办全国性学术会议,外出考察与交流,聘请校外兼职人员来校讲学等。中心一般不单独主办国际和全国性的学术会议,主要由各研究方向、研究室来承办。各研究室、研究方向承办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会议,且明确署名与“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文明研究中心”合办者,中心一次性资助1万元。
3.学术研究经费:包括设立招标课题,成果出版资助等。占全部经费的60%。
(1)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与补贴经费。本中心校内所有专、兼职人员的学术著作都可以交由中心出版,出版经费由中心负责筹措;如果自己联系出版,中心可以每部补贴5000元。每位研究人员原则是每两年享受一次资助和一次补贴。所有出版著作的资助都需经学术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的评审。
(2)中心刊物编辑与出版经费。按照教育厅人文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和评估办法,每个人文社科基地必须有定期出版的刊物,中心每年资助1万元。
(3)招标课题经费:每年设立5项招标课题,其中重点课题3项,调研课题2项。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调研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
(4)国家级项目的配套经费。凡是本研究中心成员获得与淮河文明研究中心各研究方向紧密相关的国家级项目,每项配套资助1万元。
(5)各研究方向的研究经费:每个研究方向每年可使用5000元研究经费,用于调研、论文发表的奖励等。
4.日常活动经费及其他:包括科研机构考核、评估,对外宣传与联络等。占全部经费的10%。
以上所有经费的开支均需使用合法、合理票据报销。
三、经费的使用程序
1.中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由执行委员会成员共同讨论,并征求文学院主要负责人意见,报科研处和学校主管领导审定后执行。
2.经费开支由中心负责人按照相关规定和经费预算签字报销。
四、经费的管理
1.学校财务管理部门为中心单独建账,账号列入文学院财务账目,文学院领导班子和研究中心的各方向负责人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2.经费管理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信院字[2002]093号)文件要求执行。中心负责人严格按预算方案和校财务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使用经费。
3.对于河南省教育厅批准的社科基地项目的研究经费,在执行学校相关管理文件基础上,课题主持人可使用1万元,剩余经费归属研究中心。
4.中心每年召开一次由学术委员会成员、各研究方向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由中心负责人通报经费的使用情况。
 
 
                            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文明研究中心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