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 网站首页  >>  管理制度  >>  正文
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文明研究中心 学术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章程
时间:2019-07-27 11:27:01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为了确保研究中心科学研究工作高效的平稳运行,切实提高研究所研究人员的整体科研水平,更好地突出学科的特色和优势,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
一、执行委员会人员组成:执行委员会成员由学术委员会校内成员和研究中心负责人、各研究方向负责人组成。
二、执行委员会委员一个任期为三年。
三、执行委员会职责:制定和修改研究中心的规章制度;审议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方向及中长期研究发展规划;拟订年度研究项目指南;指导中心研究人员的学术研究;负责研究中心招标项目、学术著作资助的评审;负责重大成果的评议工作;对课题经费的管理使用提出建议并监督;负责监督研究中心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
四、执行委员会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全体会议,对研究中心的学术研究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以保证研究中心的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五、执行委员会主任职责:主持召开执行学术委员会会议,确定每次会议讨论范围及具体内容,组织协调学术委员会内部及与外界的交流等事务,对重大科研问题进行决策,明确学术委员会每个成员的职责与任期目标。
六、执行委员会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自觉接受研究中心其他研究人员的监督。
    附:学术委员会执行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康保成
    副主任委员:张新斌 姚圣良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尹全海、王义民、吴圣刚、金荣权、陈江风、彭荣胜、郭德华
   信阳师范学院淮河文明研究中心
    2019年7月20日